剛剛有隻魚很興奮的跟我說他看完我新的頁面規劃後想到了一個做法
基本上就是流量如果從KOL A進來, 頁面的文案跟圖就是顯示KOL A
流量如果從KOL B進來, 頁面就自動替換成KOL B 的圖跟文案.
聽完後我只能點點點點, 點完後想起了一件往事……
2009年的時候某些保健食品原料美國正夯, 幾個電視上的名人都猛推, 主流的有歐普拉, OZ 跟 Rachael Ray.
當時一群年輕不怕死的, 包括我, 根本沒在管什麼版權形象肖像權的. 而我走的稍微極端一點, 除了照片直接合成拿來當廣告素材用, 文案自己開心寫之外, 我還把頁面做動態, 照片鋪好鋪滿, 然後偵測流量來源後, 頁面會自動決定要給訪客看哪一個名人的照片跟我, yes me, 幫名人們寫的至理名言+產品推薦文….lol
有點像這樣用, 只是我當然沒有經過他們同意
CTR跟轉換都爆炸高, CPC也超便宜, 於是我GDN也跑, google yahoo bing 搜尋第一順位也霸好霸滿.
兩個月後吧, 我就收到了歐普拉律師的cease & desist letter (中文叫停終信函??)
信內有我的網域, 我的網站截圖, 跟我說要是10天內不下架就要開告了
不得不說, 當時真的靠北有夠怕, 27歲的人生第一次感覺到恐懼
於是我把廣告開到最大, 跑完最後9天後就把網頁, 主機甚至連網域都刪了